2003年6月28日,《花國居民身份證法》正式頒布。 次年,首批第二代身份證開始換發。 直至2013年1月1日,第一代身份證才正式停用。 在這近九年的時間裡,全國居民中有相當一部分人由於各種原因同時持有新舊兩張身份證。 舊的一代證是15位號碼,新的二代證增加了出生年前三位數字 本章節內容更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