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仙子愛詩詞(1 / 1)

今日的摘星樓很安靜,如一支燈塔般矗立在初冬的風雪之中。   沒有集會時的摘星樓是孤寂的,一般人進不來,能進來的人都不是俗人。兼之它又建在城外好幾裡的地方,自然是十分的冷清。   正在摘星樓上翻著竹簡的姒忘憂得知陸雲山來訪時,顯的十分的開心。   可當她將陸雲山迎進來時,卻是收到了陸雲山的告知。原來他此行前來並不是找自己來論道的,而是來向自己辭行的。   他說他要立即啟程回邯鄲,而且行程還要保密。   姒忘憂顯得很不開心,嘟起來的小嘴讓她那絕美的臉蛋兒都鼓的像是個土撥鼠。   姒忘憂心裡是有很多話想和陸雲山交流的。自那日他走以後,姒忘憂就發現自己看他的目光第一次不再是從人才和價值的角度去衡量,而是多出了一些很莫名的情緒。   她總是會毫無來由的就想起他的容貌和風采,想起他那日離開時送給自己的那一句:金風玉露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   他是金風,我是玉露,是這樣麼?   姒忘憂從來沒有聽過這麼動人的詩句,哪怕她從小讀遍了《詩經》的風雅頌,都沒有任何一篇的文字能夠像這一句詩歌般打動人心。   她幾乎都要忍不住的派人去邀他,請他來摘星樓一起論詩詞之道。甚至她都做好了準備,如果他敢不來,自己就親自去找他。   隻是沒想到自己還沒付諸行動,他就這樣毫無預兆的來訪了,可卻是來辭行的。   姒忘憂非常的不甘,話語中就多出了一份哀怨:“你就不能陪我論一論文學之道,然後再走麼?”   見到佳人如此,說不心動肯定是假的,隻是陸雲山此時也隻能苦笑。   “仙子,我本江湖人,故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我若是不立即遠離大梁,隨時都會有殺身之禍。若是躲在這裡,怕是還會連累到你。   而且我特意來這裡向你辭行,也是給自己的出城安排一個合理的理由。若是被人生疑,那就隻能殺出一條血路了。哪怕是來這裡,我的身後都還有著盯梢的尾巴在摘星樓外跟著。   所以我隻能再次辜負仙子的垂青美意,隻願日後有緣,我們能找一處山清水秀沒有紛爭的地方,再好生論一論文學和藝術。”   姒忘憂聞言臉色一寒,她沒想到陸雲山的處境已經如此的兇險,心中立即生出要幫他脫困的想法。   想到這個男人的除了打打殺殺之外的才情,姒忘憂心中的悸動在看著他的臉時愈發的強烈了起來。   在外他是將軍,手持三尺劍,禦敵於家國之外。而內在裡,他是一個詩人,是一個飽讀詩書情感豐富的男人。   姒忘憂早已不是無理取鬧的小女孩了,但是這一刻,她還是好想撒嬌耍賴要求他一次。誰讓自己最喜愛的就是詩詞文學呢?   姒忘憂接著著陸雲山的話立即就答道:“我答應你,我們一言為定不許反悔!還有,你要把那首詩的全部都說給我聽。”   “詩?”   “金風玉露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姒忘憂薄嗔,她想他一定是故意的!   陸雲山恍然大悟,怪自己滿腦子都是跑路,嘆道:“行把,拿筆墨來。”   姒忘憂一聽更是大喜,他不但肯給我詩,還願意留下墨寶給我!   一時間姒忘憂這個被眾星捧月的仙子也忍不住心花怒放,果然隻要打開方式選的對,就沒撩撥不倒的妹。   很快一卷上好的絹布被平鋪在了方桌上,姒忘憂甚至親自跪於坐案前,為他細心的鎮紙碾墨。   此刻的姒忘憂讓陸雲山的心狠狠的被觸動了一下。他從未在這個時代的女子身上,看到過有這樣獨特氣質的女子。   她的每一個動作裡都透露著真摯、灑脫和不羈,她就像是一個自由的精靈,一顰一笑都牽動著陸雲山的心弦。   陸雲山從接受了徐海的好意,將杏兒收入帳中時就接受了這個時代男尊女卑的現實。   有能力有地位的男子哪個不多情?   陸雲山隻是告誡自己不要濫情,不要輕易辜負。   自己有了徐青黛要娶為妻子,還招惹了趙雅的感情,希望助她擺脫連自己婚姻都不得自由的束縛。   自己是喜歡她們的,她們對自己也都有愛意。但這份愛意有多少是純粹的愛情?又有多少是心動滿意夾雜著目的、算計以及形勢所迫?   當然,做為後世人,陸雲山絕對能看得透,他也並不追求柏拉圖式的愛情,純美的容不下一粒雜質。   利益和情欲的結合體才是成年人的愛情,也才是人性的本質。   可是此刻,陸雲山從眼前這個女子身上看到了朦朧卻又純粹的愛戀,她那眼神中自然流露出來的喜悅和歡欣是那樣的讓人心醉。   恍惚間,陸雲山幾乎忘卻了即將歸途中的煩惱,忘卻了邯鄲等候著的危機。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隻想滿足的享受在這一幕三冬暖的溫柔之中。   他的眼裡全是這個為他俯身磨墨的女孩。   陸雲山拿起一支中毫,沾飽了墨汁,略微沉吟便下筆如龍。   “纖雲弄巧,飛星傳恨,銀漢迢迢暗度。   金風玉露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   柔情似水,佳期如夢,忍顧鵲橋歸路。   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   某年某月某日,陸雲山於大河之畔,贈忘憂而作。”   陸雲山書寫所用的不是大家慣用的小篆,而是這個時代尚未有過的字體。   前世陸雲山武癡之餘,丹青字帖要算是他為數不多的業餘愛好。因為要畫符,從童年起,就被師父帶著練習毛筆字。   三十年的苦功,讓他的字獨有一種出塵飄逸的魅力,筆劃之間既有勁力挺拔、力透紙背的鐵骨,又有行雲流水、飄逸瀟灑的出塵。   他是最喜歡宋徽宗的瘦金體的,所以他的字自然而然就有著模仿和借鑒瘦金體的味道,此時一筆一劃呈現於絹布上,立即便讓姒忘憂看的癡迷。   真是好美的字!   而當她看到最後一句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寫出來時,寶石般的美眸中已經是蓄滿了淚水。   這首詩歌,上闕在說相逢,下闕在說不舍。   她雖然不知道牛郎織女的故事,卻能在字裡行間感受到那種兩情相悅的至死不渝。就算是不得不分離,也要笑著告訴他愛在長久,何必貪求朝歡暮樂。   這樣的灑脫,這樣的慰藉,好讓人欣喜,又好讓人心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