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誰是鎮關西(1 / 1)

入世讀水滸 逵哥兒 4802 字 2024-03-16

次日金老起早,三五點鐘做飯吃了等魯達。魯達也來的早。這時是九月天,天色才微亮,魯達就來找金老,給金老撐腰讓他走人。   金老要走;小二來攔。魯達質問,小二答復“須欠鄭大官人典身錢,著落在小人身上看管他”。魯達聲稱“鄭屠的錢,灑家自還他”。小二不敢放行。   這裡小二確實不能放。金老一走,小二能找魯達講理?小二找鄭屠匯報,鄭屠能找魯達說理?那最後結果不還是鄭屠拿小二來出氣要錢?這事小二真的擔當不起。魯達“去那小二臉上隻一掌”,這個本來可能是小二想要的結果,讓魯達給自己留點證據,自己好找鄭屠說話證明。   然而魯達的力氣實在太大,一巴掌“打的那店小二口中吐血”,這小二就虧了;且魯達還魯莽,“再復一拳,打下當門兩個牙齒”。這證據確實足了;但小二本來就是夾縫中的為難人,那該這麼大罪過。見打了小二,殺雞儆猴,店主人也不敢出頭。   魯達做事做徹底。“坐了兩個時辰。約莫金公去的遠了,方才起身。徑到狀元橋來”,沒給店小二留哪怕一點的報信時間和空間。   經典的三十斤臊子故事上演。魯達來要臊子,並不是正常事理下他該做的事情。可是鄭屠不能去瞎猜,萬一是魯達和小種經略熟絡,正好沒事趕上了,或者友好賭博、設了個彩頭呢?所以問不得,切就是了。要鄭屠親自切,對魯達而言是懲罰和消耗鄭屠;而鄭屠理解是魯達表示身份的需要,對兩邊都算是有合理解釋的要求。   連著剁了好幾個小時的臊子,大家都看得出狀態有點不對。魯達提“十斤寸金軟骨”剁臊子的要求實在離譜,鄭屠也隻敢賠笑著問“卻不是特地來消遣我”——你這是專門來開我玩笑呢吧?魯達發作,把鄭屠剁了兩小時以上的勞動成果直接甩鄭屠臉上。   詆毀他人的勞動成果是在否定其存在價值,是極佳的挑釁行為;打臉會讓承受者眼前一黑、感覺蒙圈。眼看著耗費半天精力的辛苦勞動成果就此毀去,還砸到了臉上,這侮辱效果無以復加。鄭屠一怒之下顧不得雙方身份差距問題,“搶了一把剔骨尖刀,托地跳將下來”,沖動了;魯達則冷靜地“早拔步在當街上”。   “鄭屠右手拿刀,左手便要來揪魯達”,此時鄭屠應該已經開始恢復一些理智。刀雖然拿了,隻是助長自己氣勢。真正的行為來說,自己就算拿住了魯達,也不敢真的做些什麼,還是隻能問話。但對魯達而言,鄭屠拿刀在先,魯達可以“還手”。不知那個時代的法理論來,魯達是否能算正當防衛。   魯達“望小腹上隻一腳”,我見許多人都提過,基於古代驗傷手段,這個是不留明麵證據的,我對此認同。隨即鄭屠終於聽到魯達給出的兩條找事理由:“狗一般的人,也叫做鎮關西!你如何強騙了金翠蓮”。   這兩條理由,前者聽起來,是別人給自己起的綽號冒犯到魯達了;後者在鄭屠的視角裡,搞不好還覺得金老要典身錢三千貫是敲詐他呢,恐怕還有話可說。於是魯達打第一拳前說話時,鄭屠刀還在手,卻並沒有揮動。在鄭屠心裡,恐怕是覺得:魯達給理由了,這就是好事;怕的就是不說話。既然魯達開了口,那應該就有解釋的空間。   先解釋下魯達的打人動機。我目前見過的信息裡,都說魯達是因金翠蓮而打的鄭屠;但在我看來,這兩個理由恐怕難分輕重,甚至前一個理由大概率要更重一些,而不隻是拿來當個明麵上的幌子。為什麼這麼說?原因就在魯達這句介紹裡。   這裡,魯達說自己做到“關西五路廉訪使”;這種場景下拋出這話來,基本可以認為這是他擔任過的實權最高的官職。這個官職對魯達的人生和行為是有很大影響的。   關西五路基本是老種經略的地盤。作為宋與西夏的軍事前線,最高軍事指揮官擁有巨大影響力。在王進視角裡有過伏筆,王進認為,老種經略是能和中央對抗、不理會甚至更勝於殿帥府太尉的。以魯達的經歷,他任關西五路廉訪使,自然不會是中央的任命,應該是老種經略的任命。廉訪使,訪查地方官是否清廉公正的使者。能下達這項任命、能對地方官員廉政進行考察,則又說明老種經略對地方的管控力度極強。以魯達這又魯莽、又明白、後文還透出對“把官路當人情,隻苦別人”行徑深惡痛絕的為人方式,對官派作風的熟稔,一方麵他確實極其適合這一職務,另一方麵可以想見他在和各地方官打交道過程中有極大概率得罪了不少人。從這條線來看,魯達從老種經略處出來、到小種經略這地方,有較大概率是老種經略對魯達的肯定和愛護、同時也說明魯達得罪的地方官要麼數量不少、要麼能量不小、足以讓老種經略頭疼,讓老種經略不得不撤了魯達的廉訪使官位來給出個交待。基本可以認為,是在這種情況下,老種經略認為魯達不宜再繼續擔任廉訪使,但他對魯達的能力、態度依然是肯定的居多,於是安排魯達到小種經略這邊。這是魯達這句介紹裡潛藏下的信息。   所以抽離開來看,在這個地方,實際意義上的“鎮關西”究竟是誰?   我們首先知道不是鄭屠。那麼真的是“關西五路廉訪使”魯達嗎?鄭屠冒犯的是他嗎?魯達敢自稱、會自稱“鎮關西”嗎?我認為答案都是否定的。   魯達經受安排,離開了老種經略。然而這書裡,唯一實際能擔、但也決不能真的去擔“鎮關西”名頭的,是魯達的前任上司——老種經略相公。既然老種經略是實質意義上的“鎮關西”,但因為太惹忌諱,都不能擔“鎮關西”這個名頭;而別人卻叫出這個綽號來,還用這個名號為非作歹——那麼作為愛戴老種經略、受其照顧的前手下將官,魯達如何能眼看著鄭屠如此冒犯?就好像當今社會,假如有某個做花草或是胭脂生意的,自己起個外號叫東方紅,然後人品無賴、胡作非為。請問你有能力的情況下,是否也很想將那廝按倒在地,賞他兩拳,問上一聲,你也配?   魯達打殺鄭屠的這件事情裡,究竟是鎮關西名號的問題大,還是金翠蓮的問題大?隻能說《水滸》寫來,確實各人有各人的看法。這個問題,《水滸》不給答案,一定程度也是要這個無法分辨的效果,所以隻能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隻是後文裡,魯達提起此事時,一般隻說自己打殺了鎮關西,不提自己救了金翠蓮。因此,我傾向於在他內心中,是更以教訓了侵犯老種經略威風之人為豪,隻有打殺了冒犯老種經略的“鎮關西”才足以成為匹配他身份的英雄事跡。   於是魯達下手。第一拳打過,鄭屠“掙不起來,那把尖刀也丟在一邊”,恐怕是覺得問題既然揭開,那就看到了解決的希望。喊“打得好”,說他硬氣的人比較多,甚至書裡明麵上也這麼引導。但需要補充另外一種可能——當然不能肯定。鄭屠喊這話的後麵,可能原本是要扯出一段話的。   什麼話?打個比方:“打得好!提轄教訓的是!這必是小人的不是了。小人有眼不識提轄,他人冒送的稱呼,小人也不知是如何得來。既然現今沖撞了提轄,小人謹領提轄教訓、自當上門賠禮。至於那金翠蓮什麼的,不論此前是非,都依提轄吩咐”。這些話如果能說出來,鄭屠自身形象依然有所保障,也能給足魯達的下門臺階。   然而問題是,魯達手重,一拳打得鄭屠暈暈乎乎。就算鄭屠是想說上麵這番話,恐怕也沒法說得連貫。   而這裡魯達罵“直娘賊,還敢應口”,則打斷並直接扭曲了鄭屠的話,讓自己下一拳打的理所應當。於是第二拳打在眼眶上。   兩拳下來,鄭屠感覺要完,挨不住了。不能再說場麵話了,保命要緊,直接討饒。魯達找理由非要打上第三拳。這第三拳打的位置要命、魯達拳又重,鄭屠了賬。   魯達雖然魯莽,畢竟通達事務。判斷自己打出了人命,口裡罵他詐死,腳下抓緊抹油——這又是一個自古以來的老油條常用手段。表麵不弱勢頭,混淆視聽,嘗試構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腳底下調整方向,做事實上的最優選擇。魯達兇悍,大家不敢承擔風險攔他;魯達快速收拾東西、帶護身武器出逃。   魯達為什麼要逃走?直白的原因,確實就是“沒人送飯”。但不是單純的蹲牢裡沒人送飯,而是自己的事情必然牽扯老種、小種經略相公,讓他們難做。知道此事之後,自己任廉訪使期間得罪的官員,也可能落井下石、為難自己;而自己這個天孤星目前並沒有多少有交情的同事,是真的無人照看自己。這樣一來,要麼自己吃虧,要麼讓領導難辦。既然自己到小種經略處不久,周邊關係不深、牽扯人事不多,對小種經略也不見得有什麼貢獻、參與了多深事務,而自己的事情馬上就要為難小種經略,不如自己逃去也罷,至少能讓小種經略省事一些。   這段故事裡,魯達打死鄭屠,並不是因為魯達更講理、而恰恰是因為魯達更有背景、有武力、能更不講理。魯達打死鄭屠的兩個原因,沒有一個能在官方臺麵上過得去流程,隻能是強行消去他和讀者心中的一口怨氣。痛快之後,在關西地麵,甚至於此時宋朝官方臺麵上,那就是魯達“無故用拳打死市上鄭屠”,是要被追究法律責任的。   魯達脫逃,鄭屠確認死亡,鄭屠家人和鄰居出麵首告。府尹來問經略府態度——可見地方官地位明顯低於小種經略。見到小種經略,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府尹客觀報告了事情狀況,給足麵子;小種經略並不知道魯達已逃,一方麵依法辦事“須教他推問使得”,另一方麵留下回護空間“如若供招明白,擬罪已定,也須教我父親知道,方可斷決。怕日後父親處邊上要這個人時,卻不好看”。府尹答應“合行申稟老經略相公知道”,認同確實該這麼辦。隨後發文追捕魯達。   從魯達的係列行動邏輯中,我們能看到老種經略的一個側影。軍事能力上頂住西麵半邊天;政治上能任用魯達查訪地方廉政;對下愛護魯達等手下軍官,但應該沒有違法包庇的先例;人格魅力上讓魯達等下層軍官高度敬佩、甘願犧牲自己前途維護其名聲。在《水滸》之中,老種經略的形象極其高大,也不知道《水滸》最初的計劃裡,宋江招安之後,有沒有他出場亮相的空間。   這個階段,趙宋法律雖然客觀上保護了惡人,但司法體係本身基本可以算是公正有效的,當然也可以說是有漏洞的。畢竟魯達的行為的確沒有證據、沒有可以出口的理由支持,無論什麼時候的法律來算,都隻能算作魯達自己惹事,甚至魯達都沒給別人辯解的空間,是無法在法理上立住腳的。   這裡的人名,金翠蓮,喻義可能是“今悴憐”,如今為其憂心和憐惜(潘家酒樓大概是“攀”家酒樓,所以客觀上確實可以湊成後來“攀今憐”三字);鄭屠喻義大概是“正途”,魯達打斷了自己的正途。“正途”欺壓良善、欺淩弱者、逢迎高官,不能以“正途”手段處理;想要伸張道義,則不能容許鄭屠、無法再容於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