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指紋辨別(1 / 1)

大秦縣長 大鈴鐺 3535 字 2024-03-17

“無論如何,他們也得回來接受調查。”這是張陌不可置疑的決定。   亭父無法,便派人去尋找亭長二人,不到半個時辰,二人回來了,在說明情況後,二人很配合地被量了履印。   “麻布履,一尺長,前有紋路......”獄吏才念到此,大家便緊張了起來,因為,這是求盜的履印長度,各項記錄都如出一轍。   縣丞眼睛瞇了瞇,步子乍一站穩,凝目瞪著求盜,問:“你可去過亭部外一裡草垛地?”   求盜不明所以,照實道:“朝食之時去過。”   “可有奔跑!”   “有,當時有人喊捉賊,下吏便追了上去,剛好經過草垛地。”求盜沒有隱瞞。   “誰可以作證?”   求盜指了指亭長,可,立刻遭到亭長的反駁:“非也,朝食之時的確有人喊捉賊,卻隻有下吏一人追出去,至於求盜何時追來,下吏並不知道。”   兩人說話前後有矛盾,求盜立刻急了,扯著嗓子叫嚷:“亭長你為何如此說話,明明是我等一起追了出去,為何隻有你了?”   “而且我等是一同回來的,大家可以作證。”   亭長回應:“的確我等是一同回來,我卻是後來才遇到你。”   “你,你為何要騙人?明明咱們是在追出去不久便遇上了,還調查至今。”   求盜更急,也顧不得亭長是他的上吏,嘶吼著。   “我沒有騙你,當時追出去時並沒有看到你。”   “......”   兩人相爭,本來好好的同僚關係,卻弄得反目成仇,求盜更是要出手打人,幸好縣卒攔了下來。   縣丞皺起眉頭,張陌也同意皺起眉頭。   兩人都說是朝食之時追出去,可是互相之間說法有矛盾,求盜應該沒有見到亭長追出去,亭長也應該不知道求盜追出去,這一點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互相間遇到的時間。   此二人必定有一個有問題。   縣丞開口了,卻是問亭父:“你可看到誰追了出去?”   亭父回答:“當時我正在庖廚裡忙活,並未留意。”   這時,一名亭卒主動站出來說:“下吏看到了,當時隻有亭長追了出去,卻沒有見到求盜,至於後來他去了哪兒,就不得而知。”   “胡說!”求盜狠狠地剮了亭卒一眼,叫嚷著:“上吏,他們竄通一起要陷害於我,我不服。”   獄吏在一旁默默地做著記錄,這讓求盜火氣頓起,一拳就捶向亭卒,大家見狀連忙拉開。   縣丞眉頭蹙起,炯炯地盯著求盜,又移向亭卒,最後落在亭長身上,嚴厲地提醒:“爾等之話可當真?須知如是誣告,將是誣告反坐,可想好了。”   依照律法,如是誣告罪,將對誣告者處以與所誣罪名相應的刑罰,這就是誣告反坐。   誣告反坐之罪可臉上黥字淪為官奴,或是發配邊疆做戍卒,甚至會牽連家人。   對於這一點,作為亭部的人自然知道。   這一下大家都沉默了,但求盜卻依舊不依不撓,斷定自己就是被陷害。   案情到此又陷入困惑中,究竟誰是誰非無法做定奪,不過肯定一點,幾人當中肯定有問題,即使頗有經驗的縣丞也有些吃力。   律法執行者刻意隱瞞,所起的效果甚於常人,這正是縣丞頭痛的原因。   “縣長,可有良策?”縣丞無奈,隻得望向身旁的縣長,征求其意見。   其實張陌也沒有什麼好的建議,當然,這是拋開示範縣而講,如有示範縣的協助,此事並不難解決。   “可還有眉目?”張陌沒有直接回答,反問道。   “暫無眉目。”   “也罷!將亭部之人押回縣廷至本長宅上,連同兇器,本長自會斷案。”張陌擺擺手毫無壓力地回應。   但,此話一出,縣丞便疑惑了,心想:押回縣廷就可斷案?這是什麼方法?這裡是案發現場,是最好的斷案之地,離開此地怎能斷案呢?而且還是押回宅上,就更離譜了,難道在宅上用私刑,將他們屈打成招嗎?   其實用刑在這裡也可以的,不必要到宅上。   注定縣長的做法令縣丞無法理解,自己無能為力,隻能按縣長的話去做了。   “陳百將,將亭部之人皆押回縣廷。”縣丞頓了頓,掃了一眼亭部,“此地便由縣卒暫時接管。”   亭部的人盡去,肯定需要人手坐鎮,否則此亭所轄必定會出亂子。   他不知縣長此行是何意,卻連連吩咐,做好案情安排。   一行人押解著鄉亭之人回到縣廷,按縣長的吩咐直接來到後宅,找書苑www.zhaoshuyuan.com 並且不允許任何人觸碰兇器,用布帛將之包裹。   “縣長,一切準備完畢。”   縣丞將包裹好的兇器交給張陌,並指了指亭部之人。   “甚好!”張陌橫掃一眼幾人,詭笑著吩咐,“對他們進行手掌畫押,再單獨手指畫押,務必要做到精細。”   縣丞聽之又是一愣,更不知縣長葫蘆裡賣什麼藥。現時大秦辦案是有畫押之說,但應該在掌紋或指紋清晰的情況下,案犯用兇器殺死甲,手掌是接觸過兇器不錯,但根本不會留下掌印,就如案犯無法在柴舍中留下履印一般,此法就行不通了。   可是縣長為何要如此做?他連連搖頭,他不好質疑縣長,隻得靜觀其變。   張陌卻不理會縣丞是否有看法,待將畫押板牘收集好了之後,並命獄吏在每個押上都標上名字,以求不混淆。   縣丞想得沒有錯,縣長想做的就是憑畫押的掌印或手印而辨識出兇犯是誰,案犯接觸過短劍,必定在兇器上留下紋路,或明或暗罷了。   就目測而言,肉眼很難看到上麵的紋路,對現時的手段來看,很難用之作為斷案手段,但示範縣就不同,那裡有精密儀器,無論紋路有多晦暗,皆能辨識出來。   這就是科技的魅力之處。   當然,之所以讓他們來此,便是為了更好地收集掌印手印,在前世時甚少接觸刑偵之事,對其需要什麼樣的紋路並不清楚,隻有人在此,才能更好地辨識。   “我去去便回,務必要看緊他們。”   張陌話畢,便帶著板牘和兇器走進了那道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