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滄州牢城營,罪犯們也許是出於義氣,主動和林沖透了“人情”作用、不交“人情”的後果、人情規格底細。 很快差撥來問。林沖答話時沒馬上給錢,就挨一頓痛罵。對未通世事、平常不怎麼接觸底層生活的人而言,這種行賄做法應當是私下行為,怎麼可能是公開張揚之事。差撥罵著罵著,其它犯人畏懼走開,自然而然地就有了私人空間,同時表麵上林沖多少撇清了行賄的嫌疑。 挨完罵,林沖賠笑給錢。先給差撥的錢、次給管營的錢(留出辦事費空間)、再拿柴進的書信。從輕往重拿東西,是避免先給了分量重的,對方不好意思收銀子,反而會讓對方少了實惠。差撥口裡說柴進的書信貴重,也並沒有退回先得的銀子。 處處用錢、方才得了自在;林沖在天王堂得了便宜差事。差撥是個世俗平常之人,要得好處、發得威風、偷得便宜、表得功勞、也確實給辦了事情,沒有惡到極點。 時間逐漸入冬。柴進守約,送來了冬衣和銀子;林沖並不獨善其身,大約是不忍見邊上人的困苦,也許隻是念初來時提供信息的好處,一並救濟了身邊的囚徒,依舊是個好漢行徑。 將近冬深時分,他鄉遇故人。在東京時救濟過的李小二卻在滄州被林沖撞見。李小二的經歷豐滿了林沖在東京行為的好漢人設。對李小二,林沖也沒對自己經歷作什麼隱瞞,“因惡了高太尉,生事陷害,受了一場官司”,有種對誰都是君子坦蕩蕩的感受。林沖行為不像魯智深,魯智深對不同人多少有些言語上的誤導隱瞞。林沖“未知久後如何”,對未來還持續抱有期望。 李小二夫妻以行動盡量報答恩情;林沖自謙自己當前的囚犯身份;又在李小二夫妻報答之際給予經濟支持。 時間飄忽,入冬時分。按後文推算此時時間是十月底或十一月初。到滄州大概已四個月。林沖之前不論認為野豬林事件是高俅追殺,還是陸謙安排,那麼算算時間,即便有追殺事件,也該在兩個月前發生。如果之前是陸謙的安排,則高俅本來就沒有殺自己的打算,陸謙自己沒法離職兩個月、往返汴梁和滄州之間來追殺林沖;如果是高俅安排,則看起來自己服從發配,到了滄州後高俅也已經放棄追殺。不管怎麼算,在林沖心目中此事應該已經都是結束,自己可以相對安靜等待服刑期限,或者在滄州尋找發展機會了。 然而追殺居然在這個奇怪的時間點來了。陸謙富安來到滄州,正好撞在李小二店裡,直接邀請管營差撥。四人私密說話;李小二聽得口音、聽到部分可疑言語,擔心對林沖有損;又想顧全生活,不敢隨便招惹林沖,怕連累出大事,安排妻子偷聽。李小二妻子偷聽出差撥應承了件要殺人的事;李小二見到管營拿著書信。隨後四人分兩批離開。 既然這兩撥人是分批離開,陸謙二人應當就不是去管營家住;既然陸謙等人直接在酒店找管營,那也意味著這兩人不會和滄州府尹發生直接關聯,所以不會往府尹處住。這種找人和分別方式,一般來看,陸謙兩人另找客店住宿的概率比較大。 此處我有個地方沒太想清,或者認為目前流傳下來的稿子有遺失部分內容或被部分扭曲的可能:為什麼管營會收到一封書信?高俅安排害林沖的書信?那給管營豈不成了流落在外的把柄?高俅已經如此明目張膽了?而且本身身份差距也太大,沒必要給吧。如果是高俅許諾升官的書信,給管營是可以,但應該事後給吧?是因為事先給也不怕他?順道從東京帶來的認識人的書信?那陸謙應該至少能喊的出管營的姓。證明陸謙身份的書信?那陸謙不應該交給管營啊。當然,這個點應該改變不了事情性質,不算太重要。 不久,林沖就到,偏偏就與陸謙錯過。李小二完整告知了林沖情報,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包括“各自散了”。林沖問相貌“五短身材,白凈麵皮,沒甚髭須”。這個相貌有點辨識度,林沖判斷是陸謙追殺,準備反擊;李小二生活寧定,隻往安穩處勸說,怕惹出事來連累自己。 林沖先買武器防身;追查三五天沒有相應消息。書裡滄州城“是個小去處,亦有六街三市”,林沖“城裡城外,小街夾巷,團團尋了一日”,似乎一天就能查的下來一圈。五天時間,查了五輪都沒查到消息,也不知道陸謙富安這兩口音明顯的外地人是怎麼藏的,哪怕吃個飯,其口音就該暴露自己;這個結果反推,傾向於兩人藏身在城外某個大莊戶家裡,不需要出來走動。這其實已經是極小概率事件。陸謙、富安、高俅這三基本都是在東京長大的人,一般來說他們不太可能認識滄州這樣一個有一定人情關係、會呆在遠惡軍州(而沒想法子去往京城投靠陸謙)、住在城外而又不是柴進(如果是柴進,柴進應該會安排人通報林沖)的人。五天查不著動靜,基本可以判斷為這陣子沒有東京來人在滄州城客店住宿。畢竟李小二隻是描述陸謙的相貌,又畫不出來,弄錯人、聽差話、是別的東京人來辦事、辦完已走了的可能性在林沖判斷裡明顯上升。於是林沖大概也懷疑自己之前的判斷是不是過於敏感了。 第六天,管營以柴進臉麵為由安排林沖升管草料場。 掌管草料場一職,雖然是去了相對偏僻的去處,但也方便林沖帶上武裝,林沖並不至於太擔心武力迫害。於是林沖帶了兵刃,隨差撥踏上接管草料場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