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謙等人該如何害死林沖? 把我們已知的後續發展暫時拋出腦海,分析一下高太尉的這項任務。 此時林沖是孤身一人,沒有牽扯,利用人質設陷阱之類的思路派不上用場;正麵武力,沒有幾個人能有把握拿下林沖,陸謙等幾個更是想都別想;從管營差撥的角度出發,正常流程應該是給惡劣的差使、讓林沖身心疲憊、逐漸削弱其戰鬥力,再慢慢尋找下手機會。這不但緩慢,而且基於之前的友好關係,還很難合理地給林沖重新套上枷鎖,董超薛霸的操作很難再做復製。而且如果林沖警惕,不好說這個發展過程中就會發生些什麼。硬來,已經不是個合適的選項。 書中最強、又容易獲得的下毒道具應該算是蒙汗藥。如果用蒙汗藥,如果不想連累自己,則必然需要首先掌握林沖的夥食供應,且需要盡量避開公眾視野。這樣的話,則需要考慮先把林沖派在剿匪之類的小型戰場上,然後從夥食供應上下工夫,把一隊的人全麻倒,再借刀殺人。但如果林沖有防備心理,隻要是公共用餐場合,林沖選擇比最後一個隊友再晚些進食,那也就能破解。 直接對林沖下手的其它方式,也都容易遇到以上這些問題。想害死林沖這樣一個謹慎、沒有掛念、通達事務,關鍵是已有了一定防備心理的高手,采用一般的手法確實挺難的。當然,這是建立在不考慮一命換一命的基礎上。如果敢豁出去性命,管營願意和林沖一起喝頓毒酒,那林沖沒提防的情況下,換命成功的概率還是挺高的。 然而管營差撥的解決思路一開始就不往上述途徑上走。其解決思路來源於管理行為的責任製思想。 古往今來,東方西方,但凡成年人行事,很難脫出責任製的圈子。責任製管理有其方便之處,尤其便於讓管理者擺脫自身壓力、將事務解決的困難、風險、危害、成本轉移給下屬或是他人。當然,嚴格的說法是分清責任、明確界限。責任轉移、貌似擔責但實際不負責任,這是責任製發展過程中,因問題出現速度遠大於問題解決速度而出現的副作用。此處對責任管理邏輯不再作過多探討。 在全球自古而今施行的責任製管理模式下,無論事務是否超出個人解決能力,一旦分派了某項事務到某人頭上,除非負責人能明確找到其他應負責任主體,否則該事務的成敗就可以用來決定此人的獎懲。在無外部乾擾的情況下,責任大小通常與個人能力、主觀管理態度相匹配,即通常個人認真負責、行為得當,一般出不了什麼問題。但如果異常情況發生,例如亂兵、敵國滲透、氣象異常、地震等小概率事件發生,那負責人隻能抱怨時運不佳,懲處是免不掉的。 在這一管理體製、這一行為邏輯下,分派責任、觸發不良後果、實施懲處,就成了管理體製中名正言順坑害他人的不二手段。受害人難以辯解;坑害人者並不需要親自施行懲處,可以躲在幕後。於是這一手法為無數心地不良的管理者所深深喜愛。想對抗這一行為,目前的可行手段基本都需要受害人自己提供證據。但別說在古代,即便是監控手段極其發達的現代,這些證據也很難由受害人收集並提供;更別說施害者一般擁有更全麵的信息基礎、擁有臨時破壞關鍵信息采集手段的先機。 以這一手段對付林沖,並不是隻有草料場這一選項,不過以草料場為責任主體,對心地善良的林沖,還能起到額外的蒙蔽作用。類似的可行選項可包括安排林沖去指定保護府尹手下的某人、再以行刺手段或毒害手段傷害保護對象,甚至順便刺殺林沖;包括安排林沖負責夥食,再通過夥食下毒摻假破壞夥食質量;安排林沖負責某項工程,再在工程裡實施破壞等等,下一步都是要通過官方法律追究林沖責任。當然,這些行為都隻能讓林沖獲刑,是否能夠致死還要看破壞的程度,同時一般很難直接傷害林沖本人,從而容易給林沖查明事由、防護自身的空間。在眾多管營差撥了解並有能力安排的事項裡,責任對象選定為草料場。 林沖是個心地善良、有在朝堂上發展的意願和能力基礎的人。但凡心思善良者,以自己區區一身對比宋朝官方較為稀罕的騎兵給養物資倉庫,應該怎麼判斷都是騎兵給養物資倉庫的價值要比自己大得多,不該為對付自己而連累這一倉庫。所以管理草料場,在林沖默認理解裡反而是給了自己一道護身符。滄州距宋遼邊界已不算太遠。我也不確定“七八間草屋做著倉廒,四下裡都是馬草堆”的草料場是什麼規模的後勤資源,但從管營差撥來看,既然已足夠定林沖死罪、後來連柴進也不敢庇護,則這一資源倉庫的重要性其實不可謂不高。 在雙方不同認知的基礎上,林沖隨差撥來到了草料場,完成了尋常交接。天氣寒冷、葫蘆裡無酒,烤火不足以解決溫暖問題,林沖臨時起意向東去買酒;出門時收拾得整齊。 吃喝一回,帶酒肉回來,破舊的草廳被雪壓塌。確認了沒有起火隱患的情況下,林沖鎖門往山神廟去。到山神廟裡收拾好,把石頭堵門擋了風雪,吃上一會兒酒肉,草料場火起。這火起的時間,也就是到幾百米外的山神廟的行程。林沖看的清火起、準備救火之時,陸謙等三人到了門外。 “用手推門,卻被石頭靠住了,推也推不開”。有前人說法是說北宋夜間廟門一般會上鎖,所以陸謙等人不奇怪;但我以為下麵這個解釋更為合理。下一段摘取自前人(知乎用戶invalid s)的解釋,原解釋有附圖,較文字說明更為清楚。 “作為一座無人打理的古廟,非常容易被損壞;以古代的土坯房,很可能地麵已經厚厚一層落土。平常僅是風力就會搬運大量塵泥草莖進去;加上墻壁屋頂落土,用不了幾年就把門堵了;這種廟門板容易是合的鬆鬆散散的半垂狀態(年久失修、受潮加上部分朽爛,門板經常就鬆軟下垂),不落土開關都難。因此推不開門證明這是個“無人打理的古廟”;能推開,就證明這廟裡經常有人,反而會引起警惕。而對於林沖,一把推開了廟門,林沖才“團團看來,又沒鄰舍,又無廟主”:門能開,說明可能有人打理;那麼先看看有沒有“鄰舍”,因為打理人可能在鄰舍住;沒有鄰舍,於是繼續查看有沒有廟主,是否自己看漏了。如此“團團看來”一番,終於確認“又沒鄰舍,又無廟主”,的確是一座無人打理的空廟。此外,這麼冷的天,假如有人就在這個漏風的山神廟裡住,他能不生堆火嗎;倘若裡麵住了人,不管是流浪漢也好看廟的廟祝也罷,生火是必需的——除非一天到晚躺棉被裡麵,不然早晚是個死;這麼破的廟,隻要裡麵有火,門窗壁縫要麼能看見火光,要麼有煙冒出來。林沖恰巧是剛塌了房,跋涉許久走熱了身;到裡麵又隻管喝酒吃肉,身上暫時還不冷。如果陸謙他們來的能再晚一半個時辰,林沖隻怕也得生火。那時必然會被疑心。” 當然,上述分析忽略了一點,林沖此前“火盆內火種都被雪水浸滅了”,已經想著“又沒把火處”,所以隻要挨得過,林沖火是沒有條件生的;挨不過,那恐怕得去市井上找火種。 陸謙等人在廟外議論;林沖在廟裡聽著。差撥表功道:“這條計好麼?”陸謙承諾道:“端的虧管營、差撥兩位用心!回到京師,稟過太尉,都保你二位做大官。這番張教頭沒的推故。”富安隻是為討好高衙內,續道:“林沖今番直吃我們對付了,高衙內這病必然好了。”陸謙回顧事情全貌,又道:“張教頭那廝,三回五次托人情去說:‘你的女婿歿了。’張教頭越不肯應承。因此衙內病患看看重了。太尉特使俺兩個央浼二位乾這件事,不想而今完備了。”差撥炫耀功勞,道:“小人直爬入墻裡去,四下草堆上,點了十來個火把,待走那裡去?”陸謙看著火勢,心裡漸漸放鬆道:“這早晚燒個八分過了。”差撥繼續表功,交待計策的完備程度,說道:“便逃得性命時,燒了大軍草料場,也得個死罪。”富安耐不住寒冷,道:“我們回城裡去罷。”陸謙責任在身、有望“立功”,於是否決,道:“再看一看,拾得他一兩塊骨頭回京,府裡見太尉和衙內時,也道我們也能會乾事。” 此處“張教頭那廝,三回五次托人情去說:‘你的女婿歿了。’張教頭越不肯應承。因此衙內病患看看重了。太尉特使俺兩個央浼二位乾這件事,不想而今完備了。”其實多少有些奇怪。我隻能理解作是高俅偏覺得張教頭不答應的原因在於不相信林沖的死亡,想拿出滄州方麵的證據來讓張教頭、林娘子徹底死心。但這二者差別實在很小了。或者高俅就是要為高衙內做到極限吧,“奈何取之盡錙銖,用之如泥沙”。 關於差撥沒有看見草廳被壓倒一事,有前人解釋,差撥敢去放火已經膽子很大了,火起就完全足夠;要還敢往草廳那邊走,那得是怕撞不見林沖、自己死得不夠快。我對此沒有補充。 至此,趙宋負責管理軍用物資資源的管營差撥,因趙宋高官的私人怨恨,在遼國所有人香甜的睡夢之中,乾成了遼國可能千思萬想卻怎麼做夢也夢不到的事情:毀去重要兵種關鍵物資聚集點一處、逐走潛在高級軍事將領一員,給予了趙宋抗遼前線一次沉重打擊,還無需擔負任何外交責任。遼國高官真該驚呼:我們什麼時候派出的間諜?取得了如此重大的成就?好人、好人吶! 以官方放縱的草料場大火、林沖的怒火為背景,冰冷雪地裡的復仇終於上演。林沖復仇完畢,把“三個人頭”當作畜生供給了山神。而管營行為精細,不到現場就沒有任何出事風險。 林沖仔細地“穿了白布衫,係了搭膊,把氈笠子帶上”,裝束整齊,“將葫蘆裡冷酒都吃盡了”既冷靜,又悲憤;“被與葫蘆都丟了不要”前者不便攜帶,後者身份標誌太過顯眼;“出廟門投東去”遠離滄州城。此時林沖第一反應並不是去找柴進,畢竟向西要經過滄州城,太過危險。“見近村人家都拿著水桶鉤子來救火”,林沖“你們快去救應,我去報官了來”隻是給個交待,救火情急之下並沒人來攔他。 客觀來說,林沖此時心裡也許還曾滑過一個選項,即把陸謙、富安、差撥三人屍體丟在草料場邊上,聲稱陸謙富安放火燒了草料場,自己、差撥護衛草料場,差撥因此遇害。 以這一名目去告官,就本次而言,如果林沖能及時通知到柴進,未必躲不過災難。然而即便如此,自己依然擺不脫責任,必然需要服刑;且高俅知道風聲後,必然不可能與自己乾休。這樣一來,這個選項就無法成為林沖的現實選擇。當高俅確定了要追殺壓迫,則朝堂之路對林沖再也無法走通。 向東走了兩更天,已是深夜。在一處草屋,林沖心緒不寧、漸漸壓製不住心底的欲望和惡念,做出奪酒燒須的惡行。但此時林沖兵刃在手,依然做到了不傷人命,也不容易。“都去了,老爺快活吃酒”也是全書林沖唯一一次心境破敗,不能自控、透出“老爺”這個自稱。酒後懷著憤恨的情緒再走,林沖醉倒在雪地裡,被莊客們拿獲。恰恰是林沖這次縱情為惡,客觀上拯救了自己性命。 天雄心至此已算死了三次。野豬林將被公人打死,靠魯智深巧合碰上公人被收買的時間,為前廉訪使天孤星所救;草料場將被大火燒死,本無幸理,為天降大雪所救;深夜酒後無處可去、醉撲雪地裡將被凍死,為自己先前放縱而未深的惡行所救。抑鬱之中的天雄心何其難哉? 醉裡被捉,又被吊打;柴進在東莊出現,問打什麼人;莊客回答“昨夜捉得個偷米賊人”;這是當麵欺騙,不想讓柴進管。其實也不算全虛,畢竟酒也是米釀的。柴進莊客眼下還是這麼妄為。 柴進認得林沖,救下;“眾莊客看見,一齊走了”。不好確定後麵柴進有沒有追究這些人的欺瞞過錯。要是有錯不罰,容易下次再犯。 滄州牢城營首告,“林沖殺死差撥、陸虞候、富安等三人,放火延燒大軍草料場”。林沖無法對質,隨他甩罪名。“州尹大驚”,陸虞侯、富安這高俅手下的東京人怎麼跑這來死的?“押了公文帖”懸賞林沖。這三千貫(折算約一百五十萬),是目前見過的個人最高懸賞,不知有多少是因草料場、多少是因陸、富二人? 這次事情恐怕確實太大,知道了消息後,林沖提出不敢再留、柴進也的確不敢留。從二人的反應來看,這草料場的分量應該真不一般,不會隻是陸謙身份的作用;當然也有可能是燒了軍需物品,以柴進的身份反而顯得敏感。柴進不敢在家庇護林沖,卻給了林沖另一個選項。 隨即柴進講出梁山泊情況。“方圓八百餘裡,中間是宛子城、蓼兒窪”,“有三個好漢”,“白衣秀士王倫”(穿不上官袍的秀士帶著為王/喪亡的倫理)、“摸著天杜遷”(天壓到頭上的杜絕升遷機會之人)、“雲裡金剛宋萬”(隔著雲看不清就被趙宋遺忘的保護者)、有“七八百小嘍羅”。 柴進對梁山如此熟悉、且本身也明確說了“與我交厚,嘗寄書緘來”;所以林沖可以輕易推斷出柴進是梁山的恩主。因此去處應該沒有問題。對照後文,此時柴進並不知旱地忽律朱貴(鱷魚來到了乾旱的土地上,誅殺貴胄)的存在;這說明在最近的信件交互中,朱貴還不是個正式頭領。 柴進裝作平常的常規出獵,把林沖帶出滄州。把關軍官“未襲職時,曾到柴進莊上”,也是柴進接濟過的人員,在滄州混得多少出了點頭。 柴進下馬問道:“二位官人緣何在此?”,從下馬的舉動看,平時柴進還是尊重人的。軍官說明是在查捕林沖;柴進笑道:“我這一夥人內中間夾帶著林沖,你緣何不認得?”軍官也笑。 柴進確實好心性。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膽量都是其次,關鍵是形容上要毫無破綻。柴進不這麼開玩笑,反而多半需要配合搜查;柴進主動點出,軍官就變得不好下手,下手搜查就變成了質疑柴進品性。軍官主動放行;柴進又笑“隻恁地相托得過,拿得野味回來相送”。這個收尾依然自然而然、毫無破綻,完全就是平常模樣,一點異常沒有。此時隊伍裡的出獵人馬也沒有表現異常。從這表現來看,這隊出獵人馬恐怕才是柴進的真正家底。林沖就此逃脫成功。 返回時柴進常規帶著野味,就如同一切正常出獵一般。這一趟表現中,柴進處理得精彩絕倫、出獵隊伍心理素質也充分過關。 在這一節內容裡,朝堂法製與世間道義徹底決裂。法製總要人來行。人不道義,則法無公義。當高俅的私欲蓋住了司法之人的正氣時,道義與法製就此徹底分道揚鑣。官吏們為達目的,利用法製,竟然寧可毀害前線重要軍事資產,也要斷絕林沖的道路、討好高俅、謀自己的升遷。這是天心也寒、人心也涼。為官不惜材而縱火;民間不惜命而救火。這天寒昏黑之下的草料場大火,何其諷刺。在野豬林裡,林沖壓抑控製自己、委屈著魯智深,還能看到趙宋司法體係和江湖道義夾縫間的道路;至此這路已徹底關死。天雄心在朝堂之路上無法容身,林沖隻能依靠著保留在民間的道義得以生存。如果說魯達拳打鎮關西是書裡最說不出口的明白,那林沖風雪山神廟就是書中最克製者的憤怒。 至此,法製向林沖關上了最後一扇窗,江湖的大門則向讀者和被迫為惡的林沖緩緩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