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誌沒錢了賣寶刀,在馬行街上空賣了半天。 從字麵上感受,馬行街大概是比較寬闊、過往人員身份可能較為尊貴、人流量大的地方。這種地方容易遇到識貨人,賣出寶刀、並賣個好價錢。然而楊誌的刀四小時沒人問,沒有碰到合適的主顧。到了中午,楊誌改去了熱鬧地方,應該是隻顧人多、不挑人身份了,想的應該是就算賣低點,總得賣出去才好。隨即在這種場所遇到了半醉的牛二。 此時嚴格算來,楊誌和牛二恐怕都算得是破落戶。隻是牛二是潑皮,楊誌並不是。 牛二專門在街上“撒潑、行兇、撞鬧”,鬧出幾回官司,汴梁府治不下牛二,但沒提牛二有什麼背景,從後文來看,應該就是沒有背景。比較可能的情況是牛二這個破落戶懂法、善於鉆法律空子為惡,再通過流氓行徑,使得汴梁府拿不到證據辦他。這種情況什麼時候都存在。 真正耍的開的潑皮總是比常人更懂法律,甚至反過來能利用法律訛詐規矩的普通人。回想到民國時代,黑幫亂鬥的時候,在街上橫行的那些,也是些敢玩命又守黑白道規矩的人渣(精品反而會收斂)。大概可以對照理解。牛二這種人,普通人確實惹不起,沾上就算倒黴,所以見了能躲就躲,把個熱鬧地方弄成了空闊場所。 楊誌不認識牛二,沒躲他。牛二趕忙攔住,直接拔了楊誌的刀,但依然是合法問價,沒有犯法強奪。半醉的牛二用不客氣的話語和冷靜的楊誌對話,讓楊誌展示了刀的價值。 直到第三項好處之前,由於隻看到個半醉的醉漢,楊誌對牛二的以往行徑一無所知。兩人一邊對話,一邊展現寶刀威力,圍觀的人越來越多。這時的形勢其實在楊誌看來是往好處發展的。借助這個醉漢,大堆的人看到了自己刀的價值。哪怕這些人都不買,宣傳出去,自己的刀回頭就好找到主顧了;搞不好來幾個相互競爭的主顧,刀還能賣個好價錢。至此為止,賣刀行為的廣告效果出眾。因此在楊誌說可以殺隻狗來演示的時候,對目前情況的發展,楊誌應該是滿意的。 話鋒突轉,牛二不讓殺狗。牛二掐著楊誌的話頭,要楊誌殺人證明刀的好處。 楊誌很快明白了牛二的行徑意圖;但當著眾人的麵,隻能是威脅說自己不是好惹的。牛二潑皮本性展現,直接上綱上線,不怕威脅。牛二作為懂法的人,他看到的楊誌是個老實守規矩的人,所以牛二相信楊誌說不敢殺人是真的。既然沒有死亡風險,那就可以耍潑皮無賴。賴定楊誌,必有好處——唯一的錯算是楊誌隻剩這一把刀了。如果楊誌還有其他資源,或者他們還真有協商空間。 此時的情況,是如果楊誌動手傷害了牛二,牛二就可以上官府告發;楊誌不是無賴,官府的斷案結果應該隻能是楊誌該賠償;楊誌目前有什麼可賠償?隻有這把刀。那怕不是牛二抗頓揍,就能把刀拿走;如果牛二出了血,搞不好楊誌賠上刀都不夠牛二要價的。所以牛二敢借著酒勁賴定楊誌,隻要自己受點傷,豐厚的收益就在眼前。 所以這個階段,打牛二是給牛二送分。想來牛二也沒有什麼軟肋可抓,至少楊誌短時間找不出牛二軟肋。牛二要是怕打、怕傷;或是被打之後能讓楊誌走了追責不到,那牛二之前也就鬧不出東京大蟲的風頭了。這就像民國時期,碼頭上搶地盤的,真有的是不怕沸油鍋裡取銅錢的。這些潑皮寧可廢掉一隻手、冒生命危險,也要平白弄出自己下半輩子的生活依靠。這就是光腳不怕穿鞋的潑皮本色。我隻有賤命一條,既然死不了,收益那麼大(兩三千貫、折百萬元以上,幾乎可以花一輩子了),如何舍不得? 楊誌推牛二一跤,表示自己有實現自己威脅的武力——隻是並不是權力,有權力也不至於自己在這賣刀。牛二則認定自己不會死,豁得出去,不怕楊誌武力——如果牛二沒有半醉,其實反而不一定敢舍得大成本去賴楊誌,畢竟有點風險。 牛二已經通過行為揭開牌底,楊誌明白和牛二沒有任何溝通空間。牛二絕對守住了犯法的紅線,沒有搶東西、沒有傷害楊誌,但就是賴定了楊誌,要逼楊誌犯法贖罪。 楊誌首先選擇是找公證,占據道義上風。自己賣刀的事情到目前其實可以打住。雖然沒賣出去,但過了今天,隻要自己再交待一句自己聯係方式,刀賣出去的希望已經非常大了。那麼隻要處理好牛二的事情,能在打官司環節得到公平待遇,今天就算完美收場。楊誌提出了官府麵前的立論基點“這個潑皮強奪灑家的刀,又把俺打”,希望得到圍觀群眾回應。 然而讓楊誌失望的是,牛二這個潑皮水平太高了,居然震懾住了當前街道下的所有人,楊誌的主張沒有得到任何響應。 在場群眾,沒有任何一個人敢出來說:“我等見著了,這位好漢所說不差,這個牛二潑皮無賴,見著官府也是這個交待”;甚至退一步,沒有任何一個人哪怕是出聲勸開這局麵。這意味著楊誌沒有人證,在官府對質,論法理,楊誌隻能吃虧。而沒有人證,連勸的人都沒,是因為牛二隻要在這裡繼續存在,不管誰出聲勸了,攪了牛二的局,都要接楊誌的盤子,成為下一個被牛二訛詐的對象。死道友不死貧道,滿街人全都惹不起。 牛二也看到了這個結果,對自己的影響力是滿意的,並準備鎖定局麵。既然大家連話都不敢說,那麼就算事實上是自己先動手也無所謂了。隻要對方還手讓自己掛彩,留下點證據,自己在官府那邊說是楊誌先動的手,想來人證也不敢背離自己這一邊。楊誌也看明白了。當下的局麵,自己完全孤立無援。要破這個局,要麼自己跑掉,要麼就得讓牛二消失,哪怕是現賣刀給牛二分成,牛二也絕不可能同意。 楊誌自己跑掉的後果,是今天白宣傳了,自己不可能留下地址,先來的必然是牛二;既然被牛二賴上,刀也不可能在東京賣出去——牛二不敢惹達官貴人,但直接賣給達官貴人需要途徑。楊誌雖然對王倫說在東京有親眷,從結果來看就是個假的。楊誌找樞密院的途徑,搞不好除了公事公辦的流程,都是錢打開的。楊誌的東京舊識,作者不提,且全程沒有發揮影響,隻能當都找不見了。而且就算楊誌想跑,牛二就在眼前,四周被人群圍攏,楊誌除非飛到天上,否則人群被牛二一聲喊,你楊誌又不是潑皮,哪個敢讓路放楊誌一人過去? 所以此時楊誌如果不想白送一口刀、自己走到絕路上,那麼不管怎麼做都是要在大眾眼下犯法。牛二逼楊誌動手,楊誌情急之下再無選擇,犯法就犯最大的,不殺人沒有出路,於是“一時性起”,牛二倒下。 牛二倒下時其實還沒有確認死亡。但當前的局麵,如果牛二不死,楊誌依然孤立無援,周圍的人群裡無法獲得人證。眼下要改變局麵、避免牛二有跟班在人群裡發揮作用產生影響,楊誌當機立斷,“趕入去”補了幾刀,讓大家明白看到牛二死徹底了。 這種情況下,楊誌再發出聲音。沒了牛二的威脅,楊誌獲得了大眾的響應——甚至到了官府“眾人亦替楊誌告說,分訴了一回”。於是雖然犯了殺人罪,楊誌的處境反而得到了好轉——這裡可能也有法律的連坐影響,但更多的應該是世風尚正。牛二一死,楊誌再無妨礙,也證明牛二隻是憑著自己的潑皮本事,誰也不想被他拖下水的心態而橫行,背後並沒有關係。 楊誌主動下水,反而獲得了出路。因牛二死亡免去壓迫的受益人,主動拿自己的部分成本給楊誌送飯、做人情、行路盤纏,讓我們看到了底層群眾的善良。具體多少,書裡沒給數。找書苑www.zhaoshuyuan.com 等六十天限滿,流程走完,楊誌發配大名府,去了宋遼的軍事前線,有了立邊功的空間,而且主事人還是認識楊誌的人。雖然沒收了寶刀,刺了金印,楊誌的願望一定程度上反而變相得到了實現。 於是楊誌得以給客店算還兩個多月的房錢、請公人吃飯、來到北京。 當然這裡的時間恐怕出問題了,要不就是在七百年的傳播過程中出了錯。林沖最早臘月初打劫楊誌,楊誌從梁山到東京,再走完樞密院流程、被高俅拒絕,賣刀犯事關了六十天,最後在受棒瘡的情況下徒步走到北京,居然才二月初九。後文楊誌押生辰綱,這段路程負重、略微避暑的情況下大概要走一個月;楊誌此時去北京是發配帶枷過去的,楊誌至少也得走個十幾天吧。那麼這中間得是閏了幾個月?有閏二月的情況下,我以為也至少是三月初九才合理。 這回內容裡,社會百姓已無能對付潑皮,反被潑皮利用司法漏洞實現敲詐;即便是楊誌這等天罡星,也得殺人獲罪,才能擺脫潑皮的糾纏。雖然民間對楊誌給予了基於道義的諸多支持,但隨著破落戶的增加,潑皮擾民、苦害民生事件,自是必將頻發。官府無能做主,百姓生計愈加水深火熱。 這一節內容裡,法製和道義的分離也已更加明顯,甚至即將背道而馳。遵循法製,則要遭受訛詐;違背法製,才能解決問題。法製不但幫不了守道義的民眾,反而被潑皮利用,成為限製民眾道義的鐐銬;遵循道義、要解決問題的平常人,必須主動違法、遭受懲處,才能獲得實現自己理想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