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第2趟生辰綱的行動方案及北京在哪(1 / 1)

入世讀水滸 逵哥兒 6430 字 2024-03-16

當然,楊誌並沒有上帝視角的這麼多信息,尤其他缺乏盜匪視角的信息。而且因為梁中書想把指定負責人的責任甩給蔡夫人,楊誌還真的是出發前兩天臨場受命。這其實已經很影響楊誌的正常發揮。   從楊誌角度出發分析,楊誌無法排除聚集性的盜匪作案的可能;甚至於從全路程來看,聚集性的盜匪作案必然是全程押送的最大風險。這是楊誌的首要阻礙。其次,楊誌也足以判斷,大名府有內鬼的可能性是非常高的。甚至即便去年沒有內鬼,有這麼個失敗案例在先,今年也要出內鬼。   在快速分析判斷後,基於楊誌自己相對擅長軍旅行動的客觀條件,楊誌製定的策略是:縮小目標、潛伏過關、軍事化內部管控。   楊誌提的初始方案是:“裝做十餘條擔子,隻做客人的打扮行貨。也點十個壯健的廂禁軍,卻裝做腳夫挑著。隻消一個人和小人去,卻打扮做客人。悄悄連夜上東京交付”。不用車、不用旗,即不宣揚目標。用擔子挑著走,一是目標縮小、不容易和普通行商區分開來;二是雖然總路線方向不變,但挑擔子可選小路,具體路徑可能就比推車多的多了,前進路線不容易被提前猜測並預先把守;三是地麵沒有痕跡。古代沒有泊油路,土路被推車壓過去會留下一段時間的軌跡,不太容易消除。尤其是人煙稀少地區痕跡的指示效果就更明顯。萬一路途再下場雨,車過去的痕跡被曬乾固定,那搞不好走了幾天的路都能被人追蹤上來。要是為了消除痕跡,一邊前進還一邊安排人跟著消除痕跡就太呆了。而挑擔子,留下的痕跡就不那麼明顯。   方案裡的“悄悄連夜上東京交付”,從後文實際執行來看,應該隻是最後一段的行程安排,楊誌還沒有執行到那一段。首先一開始的路程不可能搞反作息;中間一段強人出沒,走夜路看不清道和周圍條件,容易中伏,那是找死。隻有過了赤鬆林離開強盜密集區後,最後一段透支精力連夜趕上東京,甩掉中途才盯上、尚未完成人員組織的可能盜匪,才是這部分方案的價值。   十萬貫生辰綱是什麼分量級別?用本文的臨時折算標準估算大概是二萬兩銀子、一千兩金子。宋代一兩大概40克;明代一兩接近30克。如果生辰綱都是金子,那麼總重量約30-40公斤,每人3-4公斤;如果都是銀子,那麼總重量約600-800公斤,每人60-80公斤。如果有珍珠之類的貴重物品和藝術品,那用不了一斤就能滿足生辰綱的總價值要求。這麼折算下來,雖然不明確生辰綱的實際分量,但這十擔重量並不至於太過誇張、是有可行性的——當然挑20天肯定比推車累得多。   北京在哪?這是目前保留下的這個故事裡無法與現實合理結合的一個點。首先我們知道宋代的北京不是現代的“北京”;當然,元明的北京則就是北京。這也可能是造成中途被傳亂的原因之一。宋代的北京,按現代歷史考證,應該是河北大名縣。但這和書中信息完全對不上:本書相關當事人眼裡,從北京到開封有大量無法回避的山區,需要先走五七天人口相對茂密的地方,再走十五天左右人口稀少的山區,再過黃河,然後到東京汴梁。出山區後的行程需要在十天左右完成。楊誌提出的這個行程,書中沒有人認為存在明顯問題,即大家都認為這個方式是成立的。   河北大名到現開封之間沒有山、無法形成需要走三十天的行程,因此這個北京必然不是河北大名。以元北平、明北京作解釋,則距離上大致合適,經過黃泥岡(黃泥岡我認為是今南樂而非今黃堆集)也很合理,唯一問題是地形對不上,從北平出發到汴梁應該是一路平川。所以許多人以施耐庵不懂北方地理為由進行解釋。   在此,我提出另一種可能(我沒看到過有人提出這個地點、但因我見過的分析有限,不能肯定有否前人提出),繼續將歷史向前推移,我國在歷史上還有一個北京——唐代北京,現大同。如果以大同為北京,則楊誌的路線完全成立:從大同向東南五七天,進入太行山脈;穿過太行山後走直線向山東方向,避開向南的盜匪多發區,走垂線找黃河渡口;經黃河渡口乘船向上遊,到達開封。   以大同為北京,則楊誌這一路線設計基本合理:首先,大同與汴梁之間確實有多種走法,甚至因為山區的存在,數不勝數;其次,大同向西,應該是宋與西夏邊界,當時大同向西的黃河在北宋還是在西夏手裡我不清楚,甚至我懷疑施老先生也不能考據。如果是在西夏手中則完全順理成章,如果在北宋手中,但距離邊境線過近,無法實現船運,則也屬合理;那麼剩下的選項分別是走西南方向找黃河上遊、走東南方向找黃河下遊、走正南方向取路程最短。   走正南取路程最短最不合適,向南是一頭鉆進太行山區,太行山歷史上從來是土匪窩,官方管控困難,夜路走多了總會見鬼,而且出事後官方部隊不好追兇報復,缺乏威懾;走西南確有平路到黃河上遊,但一路兩側夾山,由於宋與西夏長年交火,人煙應該相對稀少、一路不太繁華、治安應該更差,甚至不容易每天行程都找到安全的客店——那條路線可能要報出的危險區就不止八個,可能至少是十八個了;向東南方向能以最短距離穿過山區,出山區後沿路相對繁華,沿途在官府治安中等與較強之間穿梭,危險地帶最少。這也是本路線明明不是最短,卻偏偏還要取道黃泥岡的理由,甚至是內鬼們最難布防的路線——大名府的內鬼勾搭太行山土匪相對容易,去勾搭治安相對較好的山東境內土匪、或者黃河渡口強盜的難度太高了——中後段正常邏輯上隻要防備當地臨時起意的強人。所以這是綜合沿途盜賊窩點密集度、官府治安狀況和想走垂線取道黃河時的最佳路段。   如果以大同為北京(而且這與後文盧俊義向東南一千裡外到梁山的地理方位基本是呼應的),則施老先生哪裡是不懂北方地理,根本是熟悉的很。也就是說這裡其中的唯一錯處,作者大概是把北宋的北京,誤會成了唐代的北京,這是北宋歷史、宋遼邊界認識錯誤的問題,不是地理認識問題。書裡另一個問題是忽視了南宋朱熹對中國古代文化的影響,那個有合適機會再說。   回到故事。蔡夫人催問生辰綱事項,梁中書把楊誌放在跟前,平時大量鋪墊,此時故裝糊塗,讓蔡夫人來承擔選人的責任。這也說明客觀上梁中書對本趟行程太不看好,但事情又不能推脫,所以事先做下安排。當然,楊誌已經連續給他帶來驚喜,真的做成,也不能說是毫無希望。   在蔡夫人點將、兜走責任的情況下,梁中書安排楊誌本趟任務,許諾加官。楊誌詢問安排。梁中書把方案一說,楊誌發現領導對方案的指示完全無法執行,就以自承能力不足的用語來點明。梁沒想到操作層麵過於不現實,隻以為是自己對獎勵的許諾太含糊,申明了獎勵細節。楊誌快速簡要說明了實操難度。梁中書能夠理解,但考慮解決方案是堆砌資源。獎懲、資源配置是領導本務,也是業務不精通的領導遇事的主要解決手段。   楊誌解釋,資源堆砌是走不通的。梁中書有意見,任務是勢在必行,哪怕送丟,這個送的行為也要做出,完不成蔡京的任務是一回事,壓根不去完成,哪就不是一個性質的事情了。楊誌說明,需要修改執行方案,才能讓事情具備可行性。梁中書見楊誌不是真正拒絕,對方案修改予以了認可。於是楊誌開始準備。   這裡對楊誌判斷資源堆砌走不通的理由稍作說明。這一趟任務,對安排的人員而言,是給梁中書做私人服務,而不是軍隊對外作戰。護送私人貨品失敗是沒有死亡風險的,不可能安排督戰隊殺自己人做威脅,否則督戰隊犯法要吃官司;而護送過程中如果和盜匪正麵作戰是有死亡風險的。這樣一來,押送軍士除非看著自己力量明顯壓過對方,否則不可能選擇作戰——如果明顯壓過對方,那劫匪必然會先糾結足夠多的人馬,否則是傻子才會暴露自己、上來打劫。楊誌提出的五百人護送,是把資源數量誇大到性質發生變化的程度來進行分析。動用五百人給蔡京送生辰綱?你給蔡京送的賀禮是啥?怕不是送給政治對立陣營一份理由充分的彈劾書、唯恐蔡京不能早日下臺、嫌自己的官當的太過舒服了吧?既然五百人都不濟事,那就意味著加強護衛力量的這個方向根本走不通。   第二天,梁中書又加臨時任務——當然某種意義上也是蔡夫人派的監工。在梁中書來看,這隻是工作量發生少量變化,工作性質相同。在楊誌來看,則是破壞了行動方案的可行性,是質變。楊誌回復原因,隻說了主要矛盾,是指揮不便、破壞核心行動邏輯;梁中書對主要矛盾做出退讓,但整體擔子依然是加重了。不過既然梁中書已經做出了明顯退讓,楊誌不好顯得得寸進尺,因此繼續接受任務。梁中書感受到今年行動的成功預期比去年有大幅提升、而且楊誌接受任務委托,心情愉悅、誇獎楊誌。隨即交待了老都管等人。這裡梁中書的交待,雖然明確了楊誌是指揮中心,但“這乾係都在他身上”,老都管幾個沒有分配連帶責任,給團隊分裂埋下了部分伏筆。   十五人偽裝出發。人數較多,楊誌“縮小目標、潛伏過關、軍事化內部管控”的想法受到了一定破壞,勉強費力出行。這裡梁中書客觀上雖然影響了計劃實施,但他能夠做到快速理解楊誌新提方案合理性、盡可能充分地給予楊誌授權、麵對楊誌多次反駁而保持心平氣和的溝通這幾項,已經是位難能可貴的領導、不算愧對他的名字和地位了。   五月中出發、六月中之前要到。從後文六月初走到黃泥岡,看地圖大概走了三分之二強的行程來看,整體時間是非常緊張的,沒有絲毫允許軍士們慢慢走、減輕工作強度的空間。前五七天,早晨大概三五點起,可能隻走半天(沒明確描述下午到傍晚時分還走不走,從時間來看,應該是走更合理);進入人煙稀少、強盜管控的山區後,楊誌安排早上七九點起步、下午三五點就休息,是專門乘太陽大的七八個小時走,而且從楊誌的要求來看,盡量避開樹林。這個階段的思路,雖然軍士辛苦,但是確實是針對強盜來安排的。   以一般強盜視角來看楊誌的安排。強盜大概分為兩類。一類是占山的強盜,這個區間應該是主流;第二類是遠道而來在關鍵路徑上蹲守的。不管是哪種強盜,隻要是正常人類組織,都需要安排哨探觀察,把握目標對象行動蹤跡之後再大部隊下手。楊誌這次出行,在具體路徑和過路時間選擇上是比較靈活的。不派哨探、直接賭路的行動,要直接撞上,那概率實在太低——晁蓋的隊伍是因為有公孫勝的存在,直接把小概率事件變成了現實。既然安排哨探,那強盜隊伍的行動就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哨探確定目標;第二階段哨探通知大部隊、大部隊計算方位、追趕或攔截生辰綱隊伍。從李忠、周通甚至包括這個階段梁山的強盜行為可以看出,這個階段的盜匪紀律性並不太高。哨探在早晨傍晚涼快的時候,甚至夜裡因為有人換班,都可能保持警覺;但夏季在太陽升起之後、西下之前——也就是楊誌選擇的這個時間段,是容易困倦、相對不容易保持長期敏感、幾乎必然躲在林蔭地帶、甚至很可能在抱怨盜匪頭子、以至於偷偷睡覺的。然後楊誌一行目前目標又不算太明確,哨探是要考慮下萬一弄錯目標的後果的。如果哨探把大部隊冒著大太陽喊過來、結果隻打劫到幾擔類似棗子的低價值貨物,這哨探回頭要遭多大罪?恐怕送命都有可能。就算哨探水平突出,在行人幾乎不存在的情況下能不被楊誌察覺、鎖定楊誌隊伍就是生辰綱隊伍,那麼等哨探趕去通知大部隊、大部隊就要趁日頭正大的時候完成內部組織、冒著大日頭高速追趕楊誌隊伍、並在楊誌下午三點多進入相對安全的客店區域前完成打劫。當他們趕上楊誌的時候,這個階段哪群山賊能保障軍容、不成疲兵?楊誌對付起來自然要比正常狀態下的山賊要輕鬆得多了。   因此這種行動方式,雖然楊誌隊伍自己提高了行動成本,但可能存在的盜匪團夥付出的行動成本要大的多、甚至於能回避掉許多本來可能發生的搶劫案件。當然,楊誌心中時時刻刻有看不見的假想敵,隨時在準備應對,隊伍裡的其他十四個人可全都看不著這些,他們看到的隻有楊誌不斷揮舞起來的鞭子。   當然,這個階段楊誌的內部管理手法雖然可以理解,客觀來說確實是有問題的。從現代人的角度很容易得出答案:楊誌此行,更應該選擇團結隊伍、講明理由、以利誘人,而非打罵軍士、威逼執行。此處反過來解釋下為什麼楊誌的行為,從當時的環境出發,是應該能夠被理解的。   首先說沒有解釋命令——那個時代,軍情思路對下屬作隱瞞是軍官們的慣常做法。如果選擇解釋,一是軍隊底層文化程度不高、共情心不強,甚至可能有對立心,解釋被下屬接受的可能性本來就不大;二是大幅度增加了泄密、行動關鍵被對手針對以致行動失敗的風險;三是不利於指揮官臨時應變調整方案,難道隨機應變還要先隨時解釋?其實現代很多時候也依然是這樣,軍事行動不能問為什麼、必須堅持執行、挑戰自己極限來執行,甚至要求獻出生命也要完成自己不理解的任務。   其次是處理方式。古代軍隊是強迫性征兵,軍官根本不能確保下屬部隊和自己在同一個立場上、甚至本身就是對立的階級。士兵行動偏差時,軍官大多使用武力、軍紀(實際還是暴力)威脅來控製部隊——尤其宋代軍隊裡犯罪分子眾多,這種行為方式更可能被放大。這和中國近代軍隊作戰的政治背景不同、和現代戰爭信息邏輯也不同。當然,這時這個隊伍確切來說是小團體行動,客觀上行為邏輯應該需要做出調整。尤其隊伍裡已經出現了老都管等非軍事人員,更進一步淡化了軍事化管控的氛圍,讓傳統軍隊的行為方式難以落實貫徹。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不過楊誌作為傳統軍官,對下級軍隊管理的思維慣性太重、幾乎是他本能,同時老都管等人對軍隊底層的行為方式並不熟悉,其同情心給了士兵情感上的宣泄口,這客觀上破壞了楊誌對隊伍的管控效果。在傳統軍隊的管理方式中,士兵們怨恨軍官是正常現象,而軍官則以暴力控製和適當時候的情緒放縱(私分戰利、掠奪平民、破城後縱軍施暴甚至屠城)來回應和管理部隊。所以見到楊誌用軍事化的殘暴手段、更貼近底層勞苦大眾的方式管理隊伍,老都管對比自己平時所見範圍內表麵上和和氣氣、溫情一片的管理氛圍,就感覺到難以接受。   在行動過程的案例列舉中,老都管在聽到他人的情緒宣泄後,有這麼句話:“你們不要怨悵,巴到東京時,我自賞你”。這句話在客觀上高度加重了隊伍內部分裂。首先楊誌在最多三個月前是個配軍,身無分文,到此時應該隻拿了兩個月工資,賞無可賞,不好許諾;其次此時責任在楊誌、目標完成的關鍵人員也是楊誌,從保障行動計劃成功的角度來說,應該首先確保楊誌對隊伍的統率管理。老都管自己收攏人心,而不是把人心歸攏給楊誌,可能是其拉攏資源的本能作祟,也可能是對楊誌印象不佳、下意識產生了對立情緒。客觀來說,此時老都管最合理的勸解語句應該是“你們不要怨悵。楊提轄已與我交待了,巴到東京時,他自賞你”,事後他應該及時告知楊誌、並主動借錢給楊誌,這樣對團體行動效果更佳。   就這樣,磕磕絆絆但一直沒出事的隊伍,總算挨到了黃泥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