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晚朱富酒店裡加班生產,按李雲出發的人數準備了摻藥的吃食。兩兄弟、兩夥計淩晨一點在山路口等李雲。李雲帶的熟手,看著被捆的李逵並不緊張,到曹太公莊上誤了晚飯,正好吃酒,吃飽了才回程。返程一路是夜裡山下道路,李雲隊伍敲鑼大概是驚嚇驅趕猛獸。等了五個小時,農歷八月底天亮大概是早上六點多,朱富朱貴才聽見李雲隊伍的鑼聲。 朱富來攔李雲,聲稱給師父賀喜,補充體力。我看到的版本朱富一會兒自稱小弟,一會兒自稱徒弟,不知道這個“師父”有沒有正式名分。李雲稱“賢弟”,下馬以示尊敬,“跳向前”可能是略顯急切;“何勞如此遠接”,則可能朱富以前有過接李雲的類似行為,隻是沒有走這麼遠來到偏僻地接的。朱富以殷勤揭過。李雲完全不喝酒。朱富下跪,以禮勉強李雲喝了點;又殷勤勸肉。地位最高負責押送的都頭李雲先動過了口,手下的土兵、並行的上戶人員、裡正、獵戶就好放開來吃(李雲地位較高,他如果不吃,別人不敢先吃)。李雲對朱富沒有防範心理;邊上也隻有模樣和朱富相近,應該是親戚的朱貴和兩個可能在朱富那見過的夥計,放心讓走了大半天路的手下和原告們用餐。李逵看見朱貴,心裡明白,主動加戲,演得更真;朱貴對李逵不完全放心,配合到位。 蒙汗藥發作,李逵掙脫繩索,先認“理魁”直奔李雲。朱富趕緊阻攔,讓李逵“你隻顧先走”。李雲是朋友的朋友,李逵可以不殺,但也不走,再轉向忘恩負義的曹太公、惡毒陷害自己在先的李鬼妻子。之後則是也算忘恩負義、本次捉自己的對頭裡正、獵戶,最後是捉捕自己的軍士。這些都算是有罪愆的,而軍士則是吃這碗飯的,隻不過這時都被麻倒,沒有還手之力。李逵殺的性起,還要殺人,被朱貴喊住。剩下應該算無辜人士。李逵接受朱貴意見,停手不作追殺。 三人從死屍手上拿了樸刀,應該還有兩個火家跟隨,準備從小路離開。朱富朱貴的本意隻是麻倒眾人救李逵,計劃裡沒有殺人這一項,但李逵真動了手,朱富隻能救護李雲一個,對曹太公、李鬼妻子、裡正、獵戶這些忘恩負義的,朱貴朱富拿不出什麼理由阻攔,也沒有能力約束李逵復仇。被麻倒的軍士論道義應該不至於死,但身份在那,李逵殺了應該也不算有損道義。這些人殺完,原先朱富走了就行,李雲法律角度罪責應該不大;但現在李雲除了走了李逵,還成了損失土兵、大戶、裡正、獵戶等被殺的責任相關人,罪責就要大的多。甚至還有一堆圍觀逃跑的人,因為無辜、朱貴李逵沒有追殺的,就成了李雲問題的見證人。李雲的境地比朱富計劃中的要慘的多,朱富此時再走,心裡已過不去了。 這裡朱富的話,前頭說“我送了師父性命”,後頭說“免得教回縣去吃苦”,我不懂當時律法,不知道應該哪個算實。朱富要請李雲上山,朱貴做主同意,李逵並不反對。朱貴判斷這邊問題不大,留下李逵做打手,以免李雲憤怒之下傷了朱富;前麵預先安排的車子等了六小時,朱貴先去安排、直接主持啟程,防止逃散的無辜群眾報官出現意外;朱貴交待了時間限製。朱貴等人與李雲關係不深,給了選擇,李雲如果堅持他路,不會耽擱時間死勸。朱富認可這點,則不至於有安全問題。 朱富李逵應該離開了案發現場,但並不走遠。李雲按時蘇醒,見了滿地血腥,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可能是沿著血跡指示方向找來;並不多遠,見到朱富李逵在路邊。李雲憤怒之下孤身一人來捉李逵。李逵用樸刀,二人過了不多幾招,看不出勝負。朱富解鬥,申明自己的處境原由;並申明李雲未死是自己阻攔的結果。朱富點明自己兩人在這裡,是念李雲恩義的證明。再說明李雲的處境,邀請李雲入夥。有“崔道成”知縣在,李雲確實不敢回頭,隻怕梁山不收。李雲此時的顧慮,大概是自己身份畢竟是都頭、嚴格來說自己沒有犯罪,和朱富朱貴的關係也不算親密。朱富以宋江的名聲說服。李雲對宋江名聲信得過,孤身沒有牽掛、願意去梁山,三人一並出發。 快到梁山時,梁山上算著李逵正常歸期應該已到(李逵出發時走的慢耽擱一兩天,在沂嶺被抓耽擱近一天,總路程原計劃可能是十二至十五日,至此應該是到了第十五日,考慮帶了朱富一家,也可能超過),安排馬麟、鄭天壽出發探聽消息,兩邊撞見,大概離梁山五七十裡。馬麟、鄭天壽沒有拖家帶口,先回山報信;朱富一行又走了一天。 朱貴先介紹李雲,後介紹朱富,次序分得清楚。這階段的好漢名字喻義,大概是誅富理勻,誅殺富家的道理是要均勻。這階段起名和目前的事情發展關係並不密切,但有歐鵬等人名字在前(歐鵬等人的名字兼具兩種以上含義,有過渡提示的作用),楊林等人名字在後,階段性風格還是連續的。這階段作者起名用意似乎不在事理,而是在敘事之外不便明寫,用名字來揭示梁山上的狀態。畢竟有些事情明寫出來,對不理解的人來說,是損害梁山形象的。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比如“毆朋、罵鄰、獎盡”這些事情,在此時梁山上發生是再正常不過的。如果用文字篇章去寫,則梁山形象不容易被理解、可能在平民中的聲望大跌。用名字隱語來帶,則能看出的人容易對世事足夠理解,知道這些是這個階段梁山管理難以回避的問題。隻不過如果隻有晁蓋,沒有解決辦法、純粹無為,則事情容易愈演愈烈;有宋江之後,可以相信這些問題應該能逐漸得到妥善處理。處理方案在後麵也是以隱語方式來交待完結。 至於李雲上梁山的責任,朱富翻臉是一因,李逵擴大殺戮是一因,背後的“崔道成”知縣隻管推卸責任,明顯不會明辨是非、擔責辦事、善待手下,這也是李雲沒了回頭路的重要一環。參考秦明損失了五百精兵,並不至於一定反叛。當然,李雲的損失承受能力遠低於秦明,但外在見證條件也遠好於秦明。既然麵對這個知縣,李雲還要懷疑下自己有都頭身份、無明確罪狀、缺少親密關係人員,上山可能不被接納;那麼如果把知縣換成時文彬,李雲可能寧願選擇受懲戒(不知當時的法理,可能都未必吃流放),不見得一定上山。 李雲能和拿樸刀的李逵過個五七招,加上抓捕李逵過程辦事基本妥當(挑選精乾人員、到地方吃飽喝足、連夜返回、走夜路帶了鑼驅趕野獸),其能力在都頭裡應該可以算個人才。所以這個官方人才損失和知縣的行為方式依然脫不開乾係。這裡還是在用循環回響的手法在隱隱變奏朝堂失才的故事,這次管理人員的主要問題在於推責,既要又要,屬於崔道成的一種。